注册工商企业条件是什么
1、从业人员条件: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它人员。
2、可以经营的行业范围: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其他行业和项目。
3、登记应出具的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能力的资料证明。
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工商注册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四)《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五)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如何办理房地产企业资质?
必须准备好办理所需的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办理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
2.公司营业执照;
3.公司章程和规章制(收到正本的检查);
4.验证证明(原件
复印件);
5.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鉴定和聘用文件,管理等负责人的工作文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
6.公司职工统计表,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检验文件复印件);
7.证明企业固定的办公室。
1.申请人向工商登记所在地
市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二级、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申请材料经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厅,并出具房地产企业资质申请文件符合初审条件的开发企业经省建设厅审核后,报省建设厅审批。并出具资质证书;
4.省级建设部审
核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材料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把合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申请材料上报到建设部,建设部应当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出具资质证书。